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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办公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本部门、本办公室、本班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四、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七、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八、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九、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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