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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七中学物业公司人员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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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学校与物业公司合同,按时上下班,提高警惕,坚守岗位。

2.学生放学后及时锁好教学楼、办公楼门,锁门前要进行巡视检查,关闭学校大门,对会计室、档案室等要害部门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班级关门窗情况、关水电情况等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并在无缝隙交班时做详细交接。

(1)清校后,负责打开红外线机防设备,值夜班人员不准睡觉,要按时在校内巡逻,发现火、盗警等要及时报告,在保证人生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

(2)负责接送学校垃圾的清运车辆,对从校内拿物品外出的人员有权利进行询问、登记。保证学校财产不流失。

(3)负责早间报纸的发放、家长的接待等工作。

(4)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期间,履行传达室工作人员职责。

(5)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私留他人住宿。

(6)按要求着制服上班,夏季负责学校晚间防汛工作,冬季负责学校暖气供暖设施的检查工作。

(7)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工作地点干净、整洁。

(8)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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