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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七中学学生外表形象管理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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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穿戴整齐,自然大方,不刻意追求穿着打扮,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爱美追求。

二、进校门穿校服、佩胸卡;不得擅自改变校服样式,穿带拉链的校服,拉链要拉至与校徽齐平;穿衬衣只开一个扣子,除学校规定的时间(冬季)外,不得在校服外套便装;如遇天热,必须穿短袖校服、不穿高跟鞋及高筒靴,不穿拖鞋、鞋拖和怪鞋等。

三、进学校须脱帽,团员需佩戴团徽,少先队员需佩戴红领巾。

四、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不染发,男生留平头,不留长发和长鬓角、胡须,不理光头,女生不留怪发型,不挽发髻,不佩带任何饰品,不化妆,讲卫生,按时修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美甲。

五、不配带任何通讯工具入校。

六、上学须背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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