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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城阳区自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及《青岛三十九中2023年面向城阳区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理科强基班、自主招生班合格分数线及获得资格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报考我校理科强基班考生理科素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理科强基班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理科强基班合格分数线为93.5 分。获得理科强基班学生名单如下。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理科素养和文科素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主招生班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合格分数线为140.5 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如下。

公示期三天。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咨询电话:58003952 监督电话:580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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