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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十七中2023年“卓越班”招生简章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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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高新区招收2个班,每班50人。

二、志愿代码

卓越班:173

三、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具有四区、高新区初中学籍,且在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未在休学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已办理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地回青、往届生报名手续,且户籍在四区、高新区的外地回青、往届生考生,往届生须无往年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记录。

四、报名办法

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3〕28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3〕35号)要求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五、录取程序

1.“卓越班”志愿在普通高中普通批志愿中进行填报。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2.“卓越班”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不含其它照顾优待政策)。对等级成绩的要求及同分排序办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6号)有关规定执行。

3.“卓越班”在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第一阶段普通批录取执行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确定。

4.报考我校“卓越班”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报考我校普通班志愿,在“卓越班”录取结束后,参加普通班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卓越班”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政策。被“卓越班”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六、培养模式

1.“卓越班”立足学校“理工见长,美育突出,和谐发展”的办学特色,以“挖掘学生理工潜能,提升学生理工素养”为教育目标,致力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实行“一体双翼”育人模式。一体:将理工见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与生涯规划教育有机结合,以学生为主体;双翼:依托校本课程和实践基地建设为主要途径和手段,双管齐下,共同发力。

2.学校与青岛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青岛轨道交通研究院等驻青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联合育人,组建专家团队组织教育教学。

3.以项目孵化的形式与青岛优秀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与西安交大附中、同济大学二附中、上海理工大学附中等国内理工特色高中建立普通高中理工特色学校建设联盟,资源共享,助推理工特色建设。

七、新生发榜、报到

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新生发榜、报到。

八、收费标准

学杂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九、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86671352    86671368    86671463   86671360    86671458   86671480   

监督电话:86671352  

学校网站:www.qd17.qdedu.net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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