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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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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推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行政工作中。从学校到年级到班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二、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则法规教育纳入相关学科的教学中。要求各班主任老师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认识到位,思想到位。

三、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安排相关人员值勤,疏导交通。

四、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每学期邀请交巡警大队的领导或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来校讲课。结合“安全月”、“安全周”,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七、加大对班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不合格车辆或无正规手续车辆担当班车,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把校车安全关。

八、只要是有关学生到校外活动的,老师一律陪同步行,且出行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校长指定分管领导把关,班主任、随队老师等共同协助。

九、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联合交警中队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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