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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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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促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培养学生健康向上、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现将我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规定如下:

一、安全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围绕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树立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掌握安全常识等方面开展,为此,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校园(课堂、课间、集会、出入校)安全教育、外出活动安全教育、体育课及活动课安全教育、教学设施使用安全教育、水火电气使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范不法侵害教育、自救自护常识教育,等等。

二、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三次例会,分别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安全教育的督导落实和假期安全教育工作部署。

学校教导处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计划,各分管部门和相关教研组、年级组及相关人员进行具体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教育工作的常规内容

1.学校教导处在一学期内统一组织三次有关安全教育的校会,分别为期初安全常规教育、专项安全教育、假期安全教育;

2.学校团委在一学期内利用“国旗下讲话”组织二次有关安全教育的讲话;

3.学校教导处在一学期内,将组织各班举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二次,宣讲学校安全工作常规和学生安全常识;

4.学校卫生室在一学期内分别对各年级开展专题安全教育讲座,通过报告会、录像带、自救演习等活动开展安全自救自护的教育;

5.学校教导处、总务处每月进行学校安全自检活动一次,通过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的检查促进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以上安全教育工作的常规内容,由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由学校教导处进行组织落实,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每学期建立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学期末由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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