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快政府采购实施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政府采购的实施办法。
关键词:把握政策 流程实施
一、机构设置
1. 青岛十七中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吴峰
副组长:王清令
成 员: 张群(纪检委员)沈巧妮 刘华增 姜 娟 车 巾 李同军 高 杰 蓝晓怡 张云峰 曹璐 李景新
2. 青岛十七中政府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分管项目校级领导
纪检委员: 张群
副组长: 李景新
成 员: 分管项目主任 孙德萍(采购流程执行) 宋坤 (总资产管理) 教职工代表3名
3. 政府采购小组的职责:
1.按照青岛市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并确定政府采购品目,编制详细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提报有关采购品目的类别、具体名称、代码、采购组织形式,填写一系列表格。
2.严格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实施采购。
3. 参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重点对采购的程序进行民主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一)政府采购预算是指年初单位预算中相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本单位预算为基础,遵循与单位预算同步编制的原则,依据青岛市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编报,通过“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系统”直接上报市财政局,不需报送纸质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随单位预算一并批复。其他政府采购预算直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报送。
(二)学校每年根据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采购预算,各部门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总额编制部门采购预算,总务处审核汇总后,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提报并导入青岛市财政局“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系统”。
(三)学校采购计划要以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遵循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和调整的原则,编报年度采购计划,没有采购计划的,不得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制,年度计划一次性报送,除批量采购项目仍需报送2份纸质计划外,其他项目的采购计划全部实行网上报送,并通过“政府采购系统”直接上报市财政局。
(四)学校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必须认真查看青岛市年度采购目录,确定采购品目的类别、名称、代码以及采购组织形式。属于政府采购编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编报,不属于编报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实施
(一)申报审核流程
各部门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网上程序。根据预算批复项目填报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30万以上项目),分别报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货物类和服务类)、基建办(工程类)、计财处审核,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自行办理政府采购网上程序,报财政局审批。
网上超市采购的项目除“网上竞价”货物外,以二次竞价、商场供货、定点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在报审项目内容的同时,还需附相关程序附表,详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7号)。
采购项目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设立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详细参数,以及采购类别、项目名称、数量、金额、采购方式等。
(二)采购方式
1.部门集中采购
2.分散采购
3.批量集中采购
4.网上超市采购。
四、招标文件审核
(一)招标文件确认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和服务类由教育装备和信息中心审核,工程类由基建办审核。经审核的招标文件,由审核部门领导及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提供给代理机构报政府服务交易管理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采购数额较大的项目,报主要领导审批。并报送计财处备案,由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自行办理采购网上程序。招标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技术方案如变动或修改,需重新办理审批程序,并说明理由。
(二)质疑与投诉处理
采购项目出现询问、质疑、投诉的,委托代理机构予以答复。其中,各部门预算项目,由各项目主任负责办理,回复情况纳入采购档案。
五、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
1.合同签订。
项目主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一式五份。
2.合同执行。
签订合同单位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必要时签订履行合同承诺书,确保合同执行合法、合规、合理。
3.合同公开。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并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公告。
4.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7日内,项目主任将中标通知书、书面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采购合同副本原件两份)进行备案。
六、采购验收与入账
使用单位根据采购合同条款,对品名、数量、品牌、配置、规格、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单》,经验收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资产管理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项目主任1份,供应商1份,资产管理员1份。工程类项目按照基建办的验收程序办理;货物、服务类项目按照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的验收程序办理。
履约验收信息应公开,公开程序同采购合同信息公开程序相同。
七、采购档案的管理
采购项目的全套采购档案自行保存。采购档案纳入单位档案管理体系,统一保存,按相关规定管理。校舍维修项目竣工档案按照基建办档案归档程序执行。
八、资金支付与结算
承办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支付货款,财务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后,及时结算。资金支付材料,包括合法票据、中标和成交通知书 、采购合同(已备案的)、验收报告单、资金分配明细单、供货明细单、质量保证金等。程序按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和经费支出等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执行,学校按自行报销规定执行。为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可靠性,应加强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原则上“谁付款、谁收取,谁验收、谁管理”。
九、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3人以上的政府采购小组,并且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纪检委员,资产管理员。采购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准备、招投标、验收、自行采购等工作。
十、抽取评审专家及参加评标活动
凡经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公开招标的项目,货物、服务类由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中心、项目主任代表作为评委参加项目评审活动,工程类由基建办、采购单位代表作为评委参加项目评审活动,并填报授权书。采购单位代表在开标前需按程序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室抽取专家,在参加项目评审活动中签署和处理有关事务,并严格遵守保密责任。
注:本办法经校务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实施。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2020年9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