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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委《关于在委属单位实行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一步深化我校管理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有效地解决广大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我校的建设和发展,结合我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治校、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目的,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发挥好学校主人翁的作用,激励学校各级领导增强群众意识、民主意识、勤政廉政意识,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出发,切实维护好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平等、公正、公开的和谐校园氛围,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教代会加强监督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实行校务公开要依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校务进行公开。
3、坚持真实公正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准确、真实、可信,办事结果要做到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性原则。
5、实行校务公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教职工行使监督权。
三、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
组长:党政负责人
成员:校级干部、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审议,并定期向有关范围报告或公布,定期召开小组工作会议,组织“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实施。
四、实行分层分工负责制
根据领导干部的具体职责,将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及方法分层次切块,分工负责落实,便于操作。
(一)校级干部层次,由校长负责落实公开
1、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情况,每学年向教代会或教代会主席团公开;
2、公务招待费情况每学年向教代会或教代会主席团公布一次。
3、批量物品购置、大件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购置前要经校级干部会议集体研究和总支委会审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招投标,办理后一周内按项目在办公会上公布,有关项目要向教代会公开。
4、校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年上缴利润情况
每半年向校长办公会公布一次;
5、校舍、场地、设备等租赁合同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年租金收入情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
6、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审计意见向校长办公会及有关人员公开。
7、基建项目和校舍维修项目的招标情况;工程预算、决算情况向校长办公会公开。
8、招生录取工作情况、转入转出学生的情况及收费情况,事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总支委会审议,工作完成后在校长办公会上公开;
9、教职工调进、调出的情况向校长办公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开。
(二)教代会层次和教职工层次,由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负责落实公开
1、教职工评优选先标准、条件、程序、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程序、限额、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3、教职工聘任的条件、程序、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三)社会、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层次,由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负责落实公开
1、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
2、招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及家长公开;
3、保送优秀学生上大学,推荐、评选市级以上优秀学生的条件、办法、结果向全校师生公开。
(四)食堂伙食及有关事项的公开,由分管副校长负责落实
1、食堂改革办法向全校师生公开。
2、学校绿化、校园文化建设及总务工作中有关需要公开的事项每年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
五、公开形式
(一)在有关会议上公布;
(二)设立公开栏:
1、励学教西侧橱窗设“校务公开” 专栏,对社会、全校师生及家长公布公开内容;
2、大门东侧设“学生收费情况公开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学校收费情况;
3、各教学楼内设宣传栏,对全校学生公布公开内容;
五、保证监督
在校务公开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定期分析研究实行校务公开的情况,使校务公开制度得以落实。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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