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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细则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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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办事部门,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置一名专职学生资助工作职员,具体经办学生资助工作。

一、 工作流程

1、免学费工作流程: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就统计家庭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残疾、孤儿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及时提交给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报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复核,及时免除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每学期国家助学金通知下来后,及时对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进行布置,下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班级进行初审上报,学生处按要求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校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审核,下发资助金银行卡。

3、企业、社会、学校资助由学校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审认定。

4、按时完成国网系统的填报维护工作。

5、按时完成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金的发放及有关材料的建档备案工作。

二、 工作要求:

1、准确的传达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

2、通过学校网站、广播、墙报等形式做好国家有关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3、严格做好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档案、备案工作。

4、及时完成学生资助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

5、及时完成国家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6、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青岛十七中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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