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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2024-2025年度艺术工作自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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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校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动力,以强化管理为着力点,以社团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一、艺术课程开设

艺术课程是中小学国家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对艺术课程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我校严格执行课标的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艺术课程,艺术课程开课率为100%。学校将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结合我校实际开设26个艺术社团。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社团活动为依托,通过艺术教学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开阔学生的文化艺术视野,提高艺术修养,陶冶情操,形成热爱艺术的情感意向以及基本的音乐、美术能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

二、艺术教师配备

艺术教师是学生养成艺术素养、从事艺术发展的引领者,也是学校艺术教育的具体实施者,是艺术教育效果的关键,学校高度重视艺术教师的配备和培养。我校现有美术教师11人,音乐教师3人,从高等院校聘请兼任教师1人。同时,学校也非常重视艺术教师专业发展,积极选送教师参加市、省艺术骨干教师培训。日前我校与集团校青岛艺术学校资源共享,联合育人,以提高艺术教学质量。

三、艺术教育管理

一是制度管理,有章可循。为了使艺术教育工作真正落实,全面到位,我校认真制订和不断完善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把艺术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艺术教育的工作目标及实施措施,确保了艺术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二是常规管理,严格规范。学校始终将艺术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抓艺术教师的备课、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做到活动经常化、多样化,面向每一位学生。

三是教学管理,规范有效。艺术教育的主阵地在课堂,我校有专人分管负责艺术教学的实施。在艺术课程实施中,坚持以正确的教育理念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严格执行国家艺术课程设置,开齐上足艺术课程,将私自挪用、侵占艺术课作为教学事故,严肃查处。通过校内外专业培训、教师成长项目制等提高艺术教师的教科研能力。通过制定《青岛十七中教师评价方案》《青岛十七中团队奖励办法》,针对音乐、美术等非高考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四、艺术教育经费投入

教育经费和设施设备是艺术教学的前提保障。我校高度重视艺术教育场地建设,装备了音乐教室、美术画室等专用教室,配足配齐各种器材与教学需要的教具。艺术专项资金使外聘教师、日常排练和外出展演有了资金保障。同时对校园进行艺术化的改造、设计,从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芬芳四溢的花卉草园,无一不折射出校园浓郁的艺术氛围,让人心旷神怡。

五、课外艺术活动

我校在开展艺术教育过程中,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艺术活动,能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学校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艺术活动,组建了雷雨剧社、民乐团、文韵曲艺社、合唱团、管乐团等20多个艺术类社团,并从高等院校聘请专家授课指导,做到有专人辅导,有计划和制度,有活动场所。

学校每年举办风采大赛系列丰富的艺术类活动,每年举办美术生大型书画展览、教师书画展览等,每年体育节开幕式设计主题的艺术展示,每年元旦举办大型艺术汇报演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六、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我校从自身情况出发,站在学生角度,以学生为中心,构建特色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根据学生年级特点,精心设计校园教育展板、橱窗以及楼道走廊等标语牌、宣传画等。敦行楼二三楼内设置“尚美空间”,张贴师生绘画作品,既营造了良好的艺术氛围,又激励了学生的荣誉感与积极性。优秀的班级文化是班级师生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形成班集体凝聚力和良好班风的必备条件。注重班级文化不仅能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更能陶冶学生情操,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我校每学期以“文明教室”评比为契机,打造教室宣传亮点,彰显班级文化特色。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校园文化缤纷厚重。校园具有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七、重点项目推进

为加强爱国爱校教育,学校在每年9月份高一新生入学时开展合唱节,组织学生演唱红歌、军歌与校歌,激发民族自豪感、责任感以及爱校荣校的归属感。每年12月集中开展主持人大赛、歌手比赛、舞蹈比赛、器乐比赛、书画大赛等系列风采大赛,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锻炼自我、促进交流的平台。

八、自评公示制度

学校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依托校长、分管校长、分管主任三级管理模式,规范自评程序。学校成立艺术教育自评公示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公示工作计划,组织学习自评公示方案,分解落实自评指标,组织并提出自评意见,撰写自评报告。学校将国家课程、校本社团课、课外艺术活动等纳入自评内容。学校自评工作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自评工作结束后,完成自评报告、自评评分,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告家长书等方式进行公示,有效促进了学校艺术教育科学发展。

九、艺术素质测评

拟定《青岛十七中艺术素养测评方案》,以《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为测评依据,采用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随堂统考与抽测相结合的测评方式,测评学习品质与欣赏表现。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由教师根据学生在艺术课堂教学的情况,例如学生在课堂中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态度、学习的自信心、自主性,与同学合作等表现,以及在课外参与艺术兴趣小组和综合类艺术活动的情况。欣赏表现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运用表现性评定、课堂观察、成长记录袋展示等形成性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相结合,把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艺术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欣赏表现主要在每学期期末通过终结性评价方式来完成。音乐鉴赏采用笔试形式。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选其一进行测评,美术的欣赏评述采用笔试形式,造型表现(绘画等)、设计应用(工艺制作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选其一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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