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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城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3〕7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任组长。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人员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抗震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地震灾害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汛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及时收听市指挥部通过市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迅速执行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领导小组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形式传达的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急行动中,与所在地各单位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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