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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十六中校舍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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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舍设施的管理使用制度

    1.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2.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门窗玻璃有专人负责,刮风下雨及时关窗,放学后要关好门窗;教室及走廊墙壁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墨水、脏水不洒墙,不乱画墙;不敲击、乱写、乱画黑板;不乱推、拉、刻画课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电风扇等;爱护使用黑板擦、笤帚、垃圾桶、窗帘等物品。

    3.建立校舍设施维护基金,定期对校舍设施进普查,及时搞好校舍设施的维修、保养,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4.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有专人管理,努力提高仪器、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

    5.建立图书借阅、保管、使用制度,认真搞好图书资料的分类、编目、上架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6.健全财产物资损坏赔偿制度,凡损坏学校财产者,要根据不同情况由责任人赔偿。

    7.搞好教职工宿舍的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设施。

二、校舍的管理与使用

    1.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和校舍管理员负责校舍管理的领导工作,并与固定资产的管理相结合,班主任及班长是本教室的管理员,各处室和办公室的负责人是本处室办公室的管理员。

    2.学校的一切房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其分配使用由校长室决定,校园的规划、使用、绿化由学校决定,总务处负责管理实施。

    3.所有校舍,未经批准,任何教职工、学生不得自行进入居住或留他人住宿,否则除令其即刻迁出外,并补交高价住宿费。

    4.未经总务处征得上级部门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改变房产结构,不得占公用场地搭棚盖房。违者令其拆除、复原。

    5.校舍的定期维修及粉刷油漆由总务处提请教育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原则上为每三年进行一次,校院内的栏杆及各种体育设施每两年油漆一次,校舍维修、使用档案及有关图纸,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并建立健全借用手续。

    6.学校对校舍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校舍管理检查时结合公物检查,对爱护好的和不好的班级,分别进行奖惩。

三、采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采暖设施及供暖管道是学校公物财产的重要部分,各教研组、各班级要提高对供暖设备的管理和保护意识,应指定专人负责。各班的公物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为了使供暖设施能够更好地正常运转,延长其使用寿命,为教师和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班级及各教研组内的供暖系统及设施如发现异常情况,严禁擅自处理,以防止烫伤,应及时报至总务处,由专人负责处理。服务电话:总务处  1008    总务主任室1071

2.严禁乱动暖气片上的各种阀门及管道排空阀;

3.采暖运行时, 暖气片、暖气管上严禁存放任何物品;

4.供暖期间,电线、书本等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供暖系统;

5.严禁在暖气管的阀门、排空阀上悬挂任何物品;

6.严禁踩踏暖气管道,以免造成管道松动漏水;

    由于非正当使用或不按上述要求,以及人为造成的设施损坏,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与公物量化管理相结合。

以上要求,敬请全校师生协助落实。

四、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1.校舍档案由总务主任、会计主管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要随时增补本单位的基建、土地等项目的内容。

    2.校舍档案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基建办存一份,本单位存一份,入学校档案室。

    3.校舍档案增补内容,要按规定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办理,并将有关证件交上级部门存档。

    4.校舍档案由专人妥善保管。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5.校舍档案一般不得外借,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五、办公室财产使用管理规定

    1.各处室负责同志为该办公室财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公室内所有公用物品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确定办公用品的专人专管,指定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简单的维护和保养,对违反财产使用管理规定的有责任进行劝阻和制止;

    2.办公室所有财产未经总务处许可不得挪离办公室或擅作私用、他用,因非正常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坏或丢失,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办公室要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统一布置,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位置,办公室内不得使用规定之外的任何大型电器;凡与办公无关的个人物品一律不得存放于办公室;

    4.办公室财产要由负责人检查核实后填写《班级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总务处确认后由处室负责人及总务处各执一份作为财产管理的核查依据,如财产发生变动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重新进行登记;

    5.门窗、照明等公用物品要指定专人专管,每天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电源的关闭情况,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报警器除外);

    6.学校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对拒不执行学校规定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各处室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办公室财产使用管理规定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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