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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十六中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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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序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子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拋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各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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