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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 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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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提高反恐怖防范能力和处置水平,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开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师生人身伤害事件、敏感、特殊时期的恶性事件、恐怖和暴力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师生员工工作,安定师生员工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研究部署反恐怖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预防恐怖事件的发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恐怖暴力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保卫、救援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

2.工作小组。

组长:薛风楼   副组长:林日革

成员:全体校级干部、全体中层干部、校园安保、全体班主任、志愿者团队

干部职责:分管的处室、部门的职责指导落实。

四、职责分工

(一)预防

1、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1)组织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安排

(2)每天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巡查,严格落实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落实校长接待日制度,指导学生处及时化解学生矛盾,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4)负责与公安、消防、治安、执法、交通、社区等部门的联络。

(5)指导组织保卫科的相关工作。

2、保卫科(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询问、登记与验证制度,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2)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原则上,上课时间机动车辆不能进出校园。任何车辆在校园内必须慢行。

(3)加强校园巡视及周边巡查。

(4)组织指导防恐演练。

(5)整理好学校恐怖防范的工作档案。

(6)强化处室值班制度。

3、学生处与团委(负责人: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

(1)负责学生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3)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及避险、自救教育。

(4)适时开展相关的学生避险安全演练。

(5)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

4、教务处(负责人:教务主任)

  (1)加强教师的防恐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年级老师的值班防范管理。

(3)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的管控。

5、总务处、物业(负责人:总务处主任、副主任)

(1)配置专用保卫器材(含物防、技防等器材)。

(2)做好学校校舍及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严控食品安全管理。

(4)管控好燃油、燃气、剧毒农药等危险品。

(5)做好消防防控。配置消防物品并做好定期的维护,加强消防隐患的排查与跟踪管理,并做好定期的相关演练。

(二)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

1、应变保护小组

组长:当日行政值班校级干部

组员:当日行政值班中层管理干部、校园安全值班人员、应急小分队成员、保安门卫、在场教师

职责:

(1)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尽力与侵犯势力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紧急时的格斗等。

(2)保安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

(3)负责报警。

(4)警方赶到后,应变小组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2、疏散小组

组长:林日革

组员:各年级主任、所涉及的班主任、科任教师

职责: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带。

3、人员救护小组

组长:王梅智

组员:王晶晶  驻校校医 相关班主任

职责: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看护等。必要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市级医院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并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协调小组

组长:郑群

组员:相关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与家长、家属的沟通联系,安抚师生情绪等。

5、现场保护小组

组长:学生处主任

成员:年级主任、在场教师

职责: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6、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孙刚

成员:总务处人员

职责:

(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7、宣传报道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避免报道失实。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应急处置反应

1、应急处置要求:

发生安全事故或恐怖事件后,反恐防范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恐怖事件“零报告”制度。

(3)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恐怖事件将要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

2、应急处理步骤:

(1)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或值日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2)校长或值日领导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反恐防范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反恐防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

(5)报警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

3、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恐怖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六、具体恐怖事件的处理办法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首获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恐小组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当日学校防恐小组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和首获事件信息人员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接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相关器具,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疏散引导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救援组织信息畅通。

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再次伤害发生,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须立即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人员安全。

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任何个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班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领导报告。

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须立即对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须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校内发动教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须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须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对于与学校及教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须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分子。

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分子,保安或目击人员都须立即向当日学校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报告。

保安和当日学校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指派的人员须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若此人自述进入学校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须将其带入传达室进行进一步盘问,同时要封锁大门。

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须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若可疑分子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校内目击人员须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须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在整个过程中,学校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须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4.校园内发现可疑邮包、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件。

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个人都须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领导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校的物品,也从未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校园内某处。

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要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学校须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其危险性,须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须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组织无关人员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学校须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须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领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相关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分离斗殴双方,由善后组组织人员分开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要交警方处理。对外校学生,要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须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七、落实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恐怖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学校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处室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维稳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八、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预案由学校校园安全事故和反恐防范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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