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01
字体大小: 打印

一、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二、实践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活动。

4.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7.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

2022年9月修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