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肃青岛六中考风考纪,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考核学生的文化成绩,学校特制定“青岛六中考试管理制度”。
1.命题要求:
(1)交叉出题。由各教研组长指定非本年级备课组长或教师出题。
(2)每学年期中、期末考试需由学校出题的科目,按照难度比7:2:1(可适当调整)的比例出题,高考学科倾斜高考、会考学科倾斜会考,试题分值及时间按各学科要求。
(3)试题格式要求:纸型为16开,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每页下方居中插入页码。
(4)如试题因命题问题引起考试出现混乱,造成重大影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审题要求:教研组长负责审题、把关,确保试题、答题纸、答案准确无误,考前一周出题人用软盘形式上报试题。
3.保密要求:教研组长、出题教师如有泄漏试题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阅卷要求:
(1)密封阅卷。试卷上交后由教务处统一密封,阅卷过程中保证试题密封签的完整。
(2)交叉阅卷。各级部教师流水阅卷。
(3)因个别教师阅卷问题耽误成绩上报,扣该教师年终考核成绩1分;如阅卷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扣该教师考核成绩5分,扣除全部半年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监考制度:
(1)学校各项考试如有领卷迟到或到达考场迟到,每次扣年终考核成绩3分。
(2)监考教师不听从学校统一要求检查学生填写信息,没有指导、纠正考生改正,导致阅卷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扣考核成绩5分,并在全校总结时不点名式批评(点考场、学科、年级)。
(3)校级考试要求监考教师尽量站立监考,市级考试要求两位教师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对于不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存在看报、作题、批改作业、外出、睡觉、玩游戏机、说话等现象,发现一次扣考核成绩5分,累计扣分,并扣除该场考试课时。
(4)考试中由于监考教师不严格监考,被巡视领导查到作弊考生或有学生、家长投诉经查实,扣考核成绩10分,并2倍扣除该场考试的课时。
(5)青岛市组织的各项考试追究连带责任。凡被反馈回问题,追究监考教师、验收员责任。监考员、负责验收的干部或者教师给予扣发本场监考费的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6)因病请假教师按天扣除工作量津贴,因事请假一天扣除3天的工作量津贴。(一天工作量津贴=月工作量津贴÷22.5)不经批准不参加监考、阅卷视为旷工处理,津贴按《青岛六中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旷工情况处理。
为培养学生应试习惯,防止学生手机作弊,考试期间无特殊问题(因急病、急事)学生不得提前出考场。
在行政楼一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学生监督。
在考试期间实行干部巡视制度,中层干部每人巡视一天,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主任轮流全程巡视,对每场考试教师监考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抓到作弊的学生由监考老师直接送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教育局学生处分条例统一处理,与班主任奖励不挂钩。
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
2023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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