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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指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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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具有青岛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是重点资助对象。

申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准备材料:

1.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要求:以上二份申请表要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有遗漏;

3.需提交证明材料: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之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复印要求: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两面复印,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复印件必须清楚,且用A4纸顺向复印,不得上报传真件;

5.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若没有身份证请准备此项材料);

①未满16周岁无身份证学生,需上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学生页)

②已满16周岁暂未办理身份证学生,需上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学生页)、并利用假期补办身份证、开学后补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免学费资助对象

全市规范办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范围: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申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准备材料:

1.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要求:以上申请表要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有遗漏。

2.提交证明材料: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复印要求: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两面复印,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复印件必须清楚,且用A4纸顺向复印,不得上报传真件。

4.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若没有身份证请准备此项材料)。

① 未满16周岁无身份证学生,需上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学生页)。

② 已满16周岁暂未办理身份证学生,需上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学生页)、并利用假期补办身份证、开学后补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表说明要求

1.学号一项要填写教育局的统一的高中学籍号。

2.首次申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同学,同时上报学生校园一卡通银行账户账号(发放助学金使用)。

3.班主任在填写班级意见一栏(填写:情况属实 同意)签字。

四、其他

本指南中涉及表格均可联系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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