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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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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助学金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拟定青岛六中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1.资助对象

具有青岛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是重点资助对象。

2.评审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行为准则》、《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3)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4)各科考试成绩及格以上;

(5)学习刻苦努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上早、晚自习,没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6)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7)积极参加课余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表现良好;

(8)未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9)按时按规定上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3.相关机构

学校根据国家助学金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青岛六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六中困难认定小组和青岛六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4. 评议步骤:

第一步:所有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本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审核符合标准后,开始正式评审。

第二步:对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同学进行评定。评审小组成员互相传阅学生提交的申请书和贫困证明材料。

第三步:评审小组成员详细认真地了解了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并根据其平时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审,初步确定评审范围。

第四步:针对提交申请书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家庭状况,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再次讨论,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大于学习成绩大于平时表现的优先级别进行筛选,对有异议的而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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