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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六十七中防校园欺凌信息报告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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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5号) 精神,根据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指示和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掌握我校学生欺凌情况,建立学生欺凌信息报告制度如下:

一、 成立防学生欺凌报告小组

组长:田山

副组长:纪炜

组员: 庄永奎 刘论祥 姜振贵

二、 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报告举报电话号码

0532-88602771侯娜  0532-88602799刘论祥

学生欺凌报告举报联系人电话清单长期张贴与学校公告栏及各班级。各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欺凌报告举报联系人电话清单。

三、认真组织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学校要扎实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防范工作。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四、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

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及线上家长会周知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迅速打 110 报警处理。各班主任及接收报告人都应主动进行调查处理并学校报告。

五、 层层上报情况

通过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学校全体教师、员工知晓访校园欺凌的岗位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严禁知情不报和私下了结;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要及时了解校园学生欺凌情况,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切实解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诉求,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相关要保密,不想无关人员和媒体透漏任何关于事件和人员信息,对于被欺凌学生生活进行详细调查,如有特别困难的情况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事中事后衍生极端事件或其他舆情。

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 地点、起因、 过程、 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 详实,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学校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发现的学生或老师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值班领导---报校长---校长上报教育局。

六、及时调查处理

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协调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七、 总结分析

欺凌报告小组建立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台账及调查处理报告,进行总结分析并进行纠正预防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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