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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九中体育馆、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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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承接讲座、学术报告、学生社团、文艺演出等活动,为规范体育馆、报告厅管理使用和维护,做到工作有章可依,使用有㾗可寻。特制定此制度规范管理,请遵照执行。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体育馆和报告厅(其中使用体育馆且需要使用电子设备的情况适用本规定,使用体育馆但无需使用电子设备的情况可直接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

二、需要使用体育馆和报告厅的部门,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九中体育馆、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先后经分管主任、教学处主任批准,否则不予安排使用。

三、设备管理者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如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者,如因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设备使用者进行赔偿。

四、体育馆和报告厅设备较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带走,做到使用后恢复到使用前原样。

五、申请人及分管主任要监管学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携带饮料及零食。

六、使用完后,由申请者配合设备管理者断电、关灯、关门。

七、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体育馆和报告厅的部门,学校教学处有权不予再次批准使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八、教学处设备管理者:马克卫 130612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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