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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九中录课室及合班教室日常使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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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录课室及合班教室的使用和维护,做到工作有章可依,使用有㾗可寻。特制定此制度规范管理,请遵照执行。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录课教室包括白果楼A301、丁香楼B301和金桂楼B204、B305,合班教室包括白果楼A01、丁香楼B01和金桂楼B02教室。

二、需要使用录课室及合班教室的教师,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九中录课室及合班教室使用申请表》,先后经分管主任、教学处主任批准,否则不予安排使用。

三、未经设备管理者同意,不得在录课室计算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现错误。

四、设备管理者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如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者,如因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设备使用者进行赔偿。

五、使用者及分管主任要监管学生保持教室环境卫生,禁止携带饮料及零食。

六、使用完后,做到人走关机、关灯、关门、关窗,并及时电话联系设备管理者。

七、对于未按照规定各教室的教师,学校教学处有权不予再次批准使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八、教学处设备管理者:马克卫 130612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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