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先军 校 长
副组长:赵福涛 副校长
成 员:陈 丽 学生处副主任
孟凡晓 学生处副主任
付彤彤 学生处副主任
陈骏淑 团委书记
汤 祎 学生处职员
郑季春 学生处职员
二、 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外实践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三、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外学生实践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驾驶员疲劳架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悉,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器械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察看器械、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由人员救护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安全办汇报,有学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是学生伤害事故的,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处理,是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协助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在处理全过程中,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
3、发生III级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教体局安全办汇报事故进展及处理情况,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旅游公司等),一同参与协调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善后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