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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格兰德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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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 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福生

副组长:柳春荣

组  员: 由中层干部及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3、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 组织教职工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 、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 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 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 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 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 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 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 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 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 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 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 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 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安全处坚持 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学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 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 玩火,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 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 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 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 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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