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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22〕1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6〕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和招生专业情况予以公示。
一、专科层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情况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1日至29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部门:培训学院,电话:0532-86101218,邮箱:jjb@qtc.edu.cn;
纪检部门:纪委办,电话:0532-86105202,邮箱:jw@q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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