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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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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推动青岛市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工作顺利开展,依据《青岛市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教学发〔2018〕17号),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统筹、各部门协作,二级学院为主体的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工作管理机制。学校成立“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办公室、组织部、质量管理中心、人事处、就业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科技处、图书馆、国际处、培训学院、各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

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务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就相关工作与青岛市教育局沟通;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与中职学校沟通机制,负责统筹涉及本部门的业务,做好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对接中职学校组织落实。

二、主要工作

(一)招生工作。教务处组织编报五年制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审核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内容,组织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严格审核录取结果,并依据录取结果进行备案,并将录取名册报学校档案室进行存档。

(二)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统筹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学生管理工作,组织部、团委分别统筹党建、团建工作。组织二级学院指导协助中职学校,完成贯通培养高职段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医疗保险、综合素质测评、征兵入伍、档案整理派发、党员发展和团员发展等工作。

(三)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统筹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订《五年制高职贯通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各二级学院指导对口中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中职学校转段考核、做好教学进度安排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协助对口中职学校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安排。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处统筹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毕业生就业工作,制订《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专业学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口中职学校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数据填报、核查就业去向和编制就业方案等工作,并根据对口中职学校需求,为其提供企业资源和招聘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人事处、信息中心负责为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合作中职老师和转段学生开通学校信息系统使用权限。高职教育阶段各项工作信息化管理统一纳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信息系统,通过设置访问权限,实现相关公文流转、通知、信息交流等功能。做好中职学校网络环境基础条件的摸底工作,保证各项信息化系统的顺利实施。 

(二)财务处负责学费收取及拨付工作。财务处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各专业在校生情况,组织各二级学院完成学费收取工作。根据协议约定,将学费按比例划拨试点中职学校。

(三)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师资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跟班班主任工作安排,组织专业教研室与对口中职学校开展教学研究、集体备课、评课议课等活动。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市五年制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教学发〔2018〕17号)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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