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9
字体大小: 打印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号)精神,我校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020006。

经青岛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成员单位协商、专家论证、收费标准调整公示等流程,现将我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收费标准(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原《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试行)》自行废止。

工作监督电话:0532-86101218


附件: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2024年调整)

计费单位:元/人·次

注明:

1.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已交纳的认定费用不予退回,再次报名时需重新交纳各科目费用。

2.补考科目分知识考核(理论)和技能考核(实作)两项,未通过科目可由本人自愿申请补考一次,交纳对应科目费用,已通过科目成绩保留(有效)期限一年。超过有效期限的,需重新按要求报名并交纳各科目费用。

(以下无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