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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青软奖学金评选办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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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调动青软校企合作班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激励青软校企合作班学生成长、成才,促进青软校企合作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学生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青软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以评选学年内学生必修(必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择优评选。

第四条青软集团赞助奖学金20000元,每年度根据专业开设班级数量及人数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本办法适应于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青软校企合作专业在校学生。

第二章 评选比例、奖励金额及评选条件

第六条青软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如下:

1.一等奖:评选人数为每个年级每专业1人,奖励金额为 1500 元/人。

2.二等奖:评选人数为每个年级每专业2人,奖励金额为 1000 元/人。

3.三等奖:评选人数为每个年级每专业3人,奖励金额为 500 元/人。

第七条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礼修身,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严以律己,评选学年内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评选学年之前若受违纪处分已解除。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必修(必选)课无不及格,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同时要求评选学年每学期所选必选课不少于 20学分。

4.强健体魄,热爱生活,评选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

5.在校学习满一学年。

第八条评选标准

1.一等奖:评选学年,必修(必选)课成绩平均分排名位于专业前15%,且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排名位于专业前15%。

2.二等奖:评选学年,必修(必选)课成绩平均分排名位于专业前25%,且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排名位于专业前25%。

3.三等奖:评选学年,必修(必选)课成绩平均分排名位于专业前35%,且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排名位于专业前35%。

注:综合素质积分符合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排名。

第三章 评选程序和表彰奖励

第九条奖学金评选程序

1.信息工程学院成立青软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本二级学院学生申报并填写《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青软奖学金审批表》(附件)。

2.青软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并提报分管领导及学院党委会审核。

3.经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条表彰奖励

1.学院下发文件统一表彰、颁发证书,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具体组织表彰大会等事宜。

2.青软奖学金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发放。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指平均学分绩点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青软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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