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策“一版通”2.0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2-28 来源 :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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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惠企18条政策发布以来,青岛又从金融财税支持、稳岗就业、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不断升级和细化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进一步构建“18+N”体系,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

  当前各行各业复工复产正在提速,本报继续整理了相关政策以及部分部门联系方式,从金融、税收、房租、用工等类别对政策进行分类,发布青岛政策“一版通”2.0,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政策信息。

  金融篇

  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

  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的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专项贷款(银行机构对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市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上述企业不重复享受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市财政局,85855283;市发展改革委,8591365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5911259;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80896600;市审计局,83872850。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市财政参照省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市民营经济局,51917612;市财政局,85855859;青岛银保监局,83079363。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668967。

  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

  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开通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转贷费率降至不高于每日0.05%。

  市民营经济局,51917612;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55583319。

  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市财政局,85855850。

  支持还款困难企业或个人

  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鼓励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2019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恢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鼓励适当延期收取保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税收篇

  全面贯彻税收优惠措施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确定的税费优惠措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0532-12366。

  房租篇

  降低中小企业租用国有房产租金

  疫情期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的租金。对于已提前缴纳房产租金,或难以退还已缴纳租金的,可延长1-3个月的免费租赁期限。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参照上述方式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各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市国资委股权收益预算处,83786891;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85855877。

  减免政府主导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

  市、区(市)政府主导创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含家庭服务广场)符合规定条件和期限入驻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减免3个月房租;减免期满后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912360;市就业服务中心,83668967;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贴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

  对经认定的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主办方(运营方)为入驻中小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具体减免额度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912360;市就业服务中心,83668967;市民营经济局,85912657;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用工篇

  暂停收取企业社会保险费

  暂停2020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缴费凭单打印及收费业务。同时,暂停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2月份已收取的企业社保费将按照省统一部署妥善处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912362。

  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

  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

  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自2020年2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月,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57元/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668928。

  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享受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月4日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668967。

  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1年内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我市的中小企业就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于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668005。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疫情防控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用工网络招聘,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加快线上培训平台普及速度,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安排。扩大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支出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鼓励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公益性线上培训服务,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其组织线上培训并线上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人数,按照当地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给予平台培训补贴。

  落实人才住房政策

  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复工复产篇

  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

  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暖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的,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海润自来水集团服务热线,96111;崂山区供水管理中心,88603155、88603133;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服务热线,85112319;城阳水务有限公司服务热线,86082222;即墨区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88520526;平度市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87362705;莱西市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88475716、66030238;胶州市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87203111;市燃气发展中心,68099902;国家电网青岛电力公司,95598。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对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操作规范,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切实降低复工复产企业物流成本。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5911392;市交通运输局,88018935;青岛港集团生产业务部,82982050。

  开展定制化运输服务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

  支持建筑业开工复产

  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在建人才住房项目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鼓励企业转型发展

  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相关部门要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快速审批服务。鼓励在线旅游平台、连锁酒店集团等平台类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管理费、加盟费等费用。

  支持农产品体系建设

  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20%的补助。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

  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利用好线上展会,与阿里巴巴、谷歌、亚马逊等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青岛出口商品线上专区,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入驻,举办青岛产品网上交易会,引导企业用好网上广交会、华交会,帮助企业尽可能突破疫情制约,足不出户继续开拓市场。发挥跨境电商作用。引导重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展网红直播、短视频等新型商业模式,培育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及综合服务企业,统筹整合我市的境外公共海外仓资源,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境外市场;协调海关优化保税备货监管流程,推动海关在宠物食品、医药等进口品类领域进行创新试点;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不退及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相关政策的推广工作。调整重点境外展览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参展费用损失。

  暂退部分旅游保证金

  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85813969。

  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注册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征首次注册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居民接种时免收预防接种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