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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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南京市发生本土疫情,并已波及多省市,疫情形势严峻,青岛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朋友们提出以下健康提醒:

  一、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在青人员,请立即向目前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出门,不出户。

  二、广大市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青,确需来青,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保持健康的行为习惯。保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保持健康生活,积极接种疫苗等。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出入商场、酒店、超市、火车站以及大型聚集性活动等聚集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方式, 7月25日前,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按照“应种尽种”原则均须接种新冠疫苗,请尚未接种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味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七、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请拨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32-12345。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