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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市民和广大民营企业支持下,市民营经济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系列工作部署,秉持“服务冲在前”的工作理念,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民营经济运行情况
1-11月份,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1.7%的投资、62.1%的税收,近70%的进出口,87.5%的城镇新增就业,99.4%的经营主体数量和98.4%企业数量,“66789”的贡献更加凸显,牢牢扛起了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半边天,展现了不可替代的硬核力量。
1-11月份,全市新登记民营经营主体21.6万户,占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总量的99.4%。其中,新登记民营企业8.0万户,占全市新登记企业总量的98.4%。截至11月末,全市实有民营经营主体207.3万户,占全市实有经营主体总量的98.4%。其中,实有民营企业78.1万户,同比增长0.3%,占全市实有企业总量的95.8%。1-11月份,全市民间投资增长4.8%,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5.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61.7%,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5749.4亿元,同比增长0.8%,占同期全市外贸总值的69.2%,高于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13.9个百分点。全市民营经济新吸纳就业32.1万人,同比增长3.3%,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的87.5%,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在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青岛市位列副省级以上城市第8位,在市场环境方面,青岛市位列副省级以上城市第5位。
二、工作情况
(一)构筑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营造弘扬企业家精神氛围
一是深入建立政企沟通联系。牵头做好市级领导干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配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级领导干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工作方案》,顶格召开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政企交流恳谈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定期邀请企业家参加“民企时间”党组会议题,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今年已举办23期活动,46名企业家参加。二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确定20项企业家日常态化活动,营造“在青岛每一天都是企业家日”的浓厚氛围。青岛企业家日暨企业家宣传周期间,通过举办一信、一会、一对话、一联谊、一秀、两展的7项特色活动,致敬青岛企业家。
(二)强化平台要素赋能,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优存量拓增量
一是持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赛道,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数量较去年实现倍增,持续做大专精特新企业“蓄水池”。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12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217家,“小巨人”企业累计216家。二是聚焦我市条重点产业链,常态化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建链行动,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双向对接,已举办智能家电、半导体、新型显示、智能制造等20场专场对接会,千余家市内外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会。
(三)培优育强创新主体,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潜力
一是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新认定23家省级、111家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省市研发中心累计达到475家。二是鼓励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产业链配套,670家企业获得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资金2.7亿余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约20亿元。三是深入开展“千校万企”活动,我市50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对接洽谈,发布技术成果200余项,促进校企双方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科研共享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四)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实现惠企政策兑现直达快享
一是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从财税、金融、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举办专场巡回普法活动12场,参与人次超百万。二是以国家拟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超前对接,提早谋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贯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开展“进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专项行动。围绕政策落实、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要素供给等主题,进企业、进一线。启动青岛市企业政策服务专员提质扩面工作,新增重点园区政策服务专员100余人,开展政策服务能力提升活动10场次,发布优秀政策专员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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