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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底,全市新一轮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5.05万个,安置上岗4.77万人。目前,全市累计近10万名城乡困难群体实现上岗增收,实现了降低失业人员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强社会公共服务力量等综合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将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列为民生保障改善首要任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确保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应纳尽纳、应安尽安。
二是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城镇失业人员规模大幅下降。优先保障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大龄人员等6类重点群体上岗安置,同时将超过50周岁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安置范围,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实际困难,有效消除社会舆情。
三是紧密结合实际设置岗位,社会公益力量得到有效增强。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聚焦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领域,设置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和社会治理类等5大类公益性岗位,各区(市)因地制宜创新设立文明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库巡查巡护、森林防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残疾人服务等特色岗位,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力量得到有效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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