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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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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试点工作情况

市委政法委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加强总体谋划。将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写进《关于聚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纳入青岛市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明确的重点任务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召开2次全市推进会,组织3轮档案收集整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动的工作局面。三是争创一流品牌。3月30日,我市工作经验在第六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7月28日至29日,第三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在我市成功举办。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分管领导,80个地市党委政法委书记,法治日报社、长安杂志社等中央媒体负责人共150人到青参加研讨班。

二、深化“五治”融合,释放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兴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上合“法智谷”成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新平台。推出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发布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五项行动”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推进重点项目落地20条举措,我市在全国工商联2022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位居全国第九。三是涵养德治教化。广泛开展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5人获评“山东好人之星”,52人获评“山东好人”,表彰见义勇为模范98人,打造文明实践家庭站200个,选树“最美家庭”350户。四是完善自治强基。所有社区(村)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普遍建立村(居)民代表会、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建立5000余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注册志愿者超过175万人。五是加快智治赋能。整合公共监控视频资源22万路,建成智慧安防小区11232个,社会治理网格化智慧工作平台迭代升级,“一网统管、智辅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防范化解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岛。一是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侦办涉黑涉恶案件62起,破获养老诈骗案件627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20.1%、16.4%,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7.3%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0个区市和138个街道(镇)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市信访总量同比持续下降,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问题隐患23万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7万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加强网络设施和系统安全防护,重点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率达100%。

四、实施强基工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制定15个方面145项具体工作措施。二是做强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基层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站式”矛调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出台全国首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地方标准。三是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市划分城乡社区网格1.4万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9万名,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水平不断提升,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四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评选平安街道(镇)128个,达标率为92.75%;平安社区(村)1645个,达标率为84.1%;平安网格9931个,达标率为70.83%。

下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总体部署,全面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方式创新,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谱写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青岛篇章”贡献新力量。一是健全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深入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村)、平安网格等创建活动,积小平安为大平安。四是强化社会治理成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一排底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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