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贸片区离岸业务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29 来源 : 青岛自贸片区国际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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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离岸转手买卖是真正意义的离岸贸易,出口国、进口国均不是我国,贸易企业在链条里仅为中间贸易环节,赚取上下游差价。属于两头在外的离岸贸易。此业务综合利用公司的货源优势,全球配置资源,做好跨国贸易。此业务为外管检查重点,由于监控不到货物,仅能从船舶航线、货权等来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贸易、境内外转移资金等。目前企业业务开展较少。

  7月14日,汲斌昌副省长召集省商务厅、省金融局、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山东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青岛自贸片区试点开展离岸贸易相关工作,会议听取了省商务厅关于试点开展离岸贸易的工作汇报,会议确定,在点上进行政策突破,由山东大宗成立离岸贸易公司开展先行先试,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协调推进。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争取对离岸贸易实行差异化税率。2020年,海南自贸试验区推动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出台洋浦经济开发区全球贸易商计划,对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和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给予不同程度的财税政策支持。

  下步,希望市级层面争取对离岸贸易业务实行差异化税率,吸引离岸贸易企业来我区开展业务。

  二是建立离岸贸易“白名单”。采取事前准入、事中监控、事后查验的全过程风险防控措施,筛选优质企业纳入离岸贸易“白名单”和具有充足离岸贸易经验的银行,建立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贸易动态实时监控系统,消除企业、监管部门、银行三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理机制。

  三是出台支持政策。对标江苏、上海、海南等地做法,学习各地对于离岸贸易企业提供的支持政策,出台我区支持离岸贸易发展的支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