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05 来源 :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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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1月4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加强对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对接联动平台建设、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能力建设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推动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各级热线工作机构,以下简称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高效对接联动,提升协同联动处置效率,科学分流非警务警情。目标到2023年7月底前,全市各级12345热线与110高效联动、双向互转,数据共享互通和分析应用,提升政府依法履职和政务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边界。其中,12345热线是政府受理非紧急诉求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对政府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非紧急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110是公安机关24小时受理处置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紧急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为刑事、治安、道路交通等各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等行为的投诉。

根据《实施方案》,市12345热线通过电话接到属于110受理范围的紧急诉求,一键转接市110受理,同时形成工单推送至市110平台;市110通过电话接到属于市12345热线受理事项,直接转给市12345热线。市12345热线、市110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的诉求,通过对方提供的互联网渠道转对方受理。区(市)热线工作机构和区(市)110通过电话、互联网渠道接到属于对方受理范围事项,本辖区的转对方受理;非本辖区的报市12345热线、市110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