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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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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新成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城市。

一、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76期,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143次。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推进涉外法律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工作作出批示,谋划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10个区(市)和71个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紧抓实86个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持续实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法与年终述职、述法评议与民主测评同部署同开展。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谋划部署。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专门安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33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对3个区(市)和5个市直部门的实地法治督察。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逐项落实重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公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474项,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国家级、省级层面36个“一件事”,办理时间平均压减80.40%,办事环节平均压减87.02%,申请材料平均压减72.71%。

(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困扰群众难题。擦亮“无证明城市”服务品牌,新增“公租房申请”等22个无证明应用场景,累计为企业群众减免纸质材料4700万份。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出台全国首个地方中央法务区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和地方人大决定,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大案例。发布环保、跨境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合规工作指引,推动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擦亮“法惠企航”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8.4万次。设立“青法先生”服务站,搭建起覆盖全市近20万家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专业平台,工作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协同实践案例。在2025“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中,青岛海事法律服务指标提升5个位次,助推青岛超过东京、釜山,全球综合排名提升至第13位。

三、持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

(一)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和法规规章草案均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动制定、修订《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青岛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制定《青岛市政府立法工作档案管理规定》,推动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市政府、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和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审查政府决策事项333件,推动惠企利民政策加快落地。制定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修订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流程和标准。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全面梳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拟失效文件清单,确保企业及时知晓执行。

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将协作配合情况作为部门职能运行监管重要内容,督促部门主动履职,推动“审管治”有机衔接。完成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精准下放镇(街道)急需高频权力事项。

(二)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条措施,着力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梳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370个、行政检查事项3958项、“无扰检查”事项376项,建设“综合查一次”场景420个。全市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45.23%,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13.77%。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首创生态环境领域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非现场执法占45%以上,工作经验被生态环境部推广。开展欠薪治理质效提升攻坚行动。建立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黑车”“短途拒单”投诉分别下降48%、36%。

五、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一)提高行政调解水平。构建农资纠纷“1+N”多元调处共治模式,获评全省法治为民实事。建立“三所联调”工作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万余件,《精准发力解侨企之困,专业调解筑营商之基》获评全省“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创新“12348热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案件2823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157件,同比增长42%。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惠企行动,开展“入园区进企业”等活动61场次,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年保持100%。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信访工作12条措施和8项工作机制,推进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集中整治。完善“1+11+N”工作模式,多方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

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力度

(一)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主动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按期办复1046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抽查重点领域执法案卷2257宗,发出监督意见书107份,纠治违规执法问题286个。

(二)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发挥青岛政务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发布政府信息1.2万余条。智慧化升级青岛政务网“依申请公开平台”,推行“AI智能导服+精准推荐”,答复及时率100%。在全国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中连续六年位列前茅,位居全省第一。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成全市政务诚信年度自评,连续五年无失信政府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务诚信信息核查应用,累计核查超过11.5万人(户)次。开展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通过联合约谈等形式,有力维护政务诚信和法律权威。

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需加大,政府立法质效仍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尚需强化等。

2026年,我市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化谋划部署,加强督促推动。二是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提高立法质量。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民生等领域,加强法规规章制度供给,着力提升立法的精准性、协同性。四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深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周期管理。五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拓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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