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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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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大集最早见于明万历版的《即墨县志》,其建置篇载:市集,在乡十二。李村,在县南六十里。据此可知,在明朝,李村大集已属乡间十二(三)大集之一。

李村大集逢二、逢七为集日,利用李村河的沙滩为临时市场,每年分72个集日。目前李村大集已发展成为综合性市场,摊位设于李村河底及两岸,东至东李村,西至杨哥庄,南北80米,东西绵延3公里。自东向西,东李段为汽车摩托车交易市;东北庄段主要是服装市、鞋帽市、旧货市;河北段为固定市,设有大棚,主要经营蔬菜,海鲜,粮食,肉类产品;杨哥庄段主要有花鸟市,农产品市,木材市,日用品市,自行车市,摊位达千余。

李村大集为繁荣一方经济,方便居民生活,增加税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在李村大集仍是青岛城乡贸易的重要集散地。

此项目已入选青岛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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