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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评选表彰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机构、市城乡建设委有关部门及单位;全市范围内从事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开发及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研发、生产、装备制造、推广应用的单位。 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范围:市直及各区市从事建筑节能及墙材革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在建筑节能及墙材革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方针政策, 在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型公建用能监管、绿色建筑推广、禁实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专项基金征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工作中有创新举措,能够较好的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行业、为企业服务成效显著。 3.注重自身建设,勤政廉政,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依法行政。 4.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装备先进,产品质量可靠,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在全市位居前列的产品生产和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支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在标准规范的制订和执行、建筑节能工程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研发、设计、施工和开发单位。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事业,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工作扎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对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有突出贡献。 3.积极投身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较强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办法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上而下群众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集体1个、个人1-3名,各有关单位可推荐集体1个或个人1名(若认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必报送)。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审批表电子版于2月10日15时前报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经专家评审,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无问题后,由所在单位填写《全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打印)一式两份,2月14日前报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评选推荐,确保评选质量。要通过这次评选表彰,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营造学赶先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联系人:马德杰、刘羽佳,联系电话:86670910,传真:86670911,金宏:青岛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管理办公室。 附件:1.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先进个人审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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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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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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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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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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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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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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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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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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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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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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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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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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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二:
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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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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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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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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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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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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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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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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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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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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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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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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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机
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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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
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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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
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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