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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解读

发布日期:2008-12-19

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一主三辅多组团”拥湾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调整战略要求,以加快环胶州湾区域开发建设、打造拥湾发展核心圈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好新区与老区、海与城、产业与居住、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实现集产业、商务、居住、文化、旅游于一体,生活岸线、经济岸线和生态岸线相互依托,人工岸线与自然岸线统筹兼顾,进一步彰显滨海城市的鲜明特色,使其成为代表青岛现代化国际城市的亮丽名片。
   
基本原则:
  ———规划先导,分步实施。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按照“先产业后空间、先规划后启动、先生态后开发、先圈层后区核”的规划理念,处理好拥湾地区各组群的产业定位、职能分工、空间布局、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问题,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层面城市规划,确定各片区的开发建设时序和土地处置政策。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明确各组团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模式,促进拥湾区域各组团的主题化、差异化发展。有效抑制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实现城市有序、均衡、协调发展。
  ———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优先。突出发展控制性和实施性研究,切实加强环胶州湾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在严格保护中求发展。要按照“大空间、大水面、大绿化”的要求,着眼长远、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区域绿色生态空间和限制发展的区域,构建各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体系。强化集约节约理念,集约开发利用胶州湾岸线和土地资源,对建设用地、海域和海岸线等空间资源进行战略储备,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注意加强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控制,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区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基础设施先行,综合配套。优先发展以交通、防洪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突出各组团间城际交通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引导作用。根据产业、用地、人口发展情况,加强水、电、气、热、地下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重点,渐进发展。
  ———多点突破,全面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突出抓好具有示范引导和带动支撑作用的重点组团、关键环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带动面上整体工作的展开。
  ———政企协调,市区联动。整合政府公共资源,建立完善政策服务平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协调配合,尽快促进项目生成、开工建设。强化市一级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区市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市区一体联动合力。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政府组织,加强对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市场化开发打下良好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筑多元化投融资及建设平台,实现高效率、低成本运作。
   
   
目标任务:
根据青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要求,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把以“一主三辅”为主体的环胶州湾核心圈层,逐步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组团有机衔接,主体功能突出,城区形象交相辉映,充满生机活力的国际化、生态化、花园式现代化新城区。
  ———高端产业发展核心区。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体制创新试验区与产业发展基地、区域性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
  ———“亲水”生活休闲区。让胶州湾全面融入城市生活,形成拥有众多滨水公共开放空间,适宜高品质居住、生态休闲,充满滨海城市魅力和活力的“水”与“绿”生活岸线,让市民亲近大海、亲近自然,使胶州湾真正成为“母亲湾”。
  ———生态和人文景观区。使胶州湾以其独特的“Ω”形态与滨湾生态系统、现代滨海文化、城市人文历史景观有机协调、相映生趣,形成具备世界一流水准的环湾型城市水景岸线和人文景观带。
  1、到2010年,夯实建设发展基础,重点组团初见形象。高水准完成各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初步形成功能分区的空间架构;基本完成核心区块建设用地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基本建立起开发建设新机制;基本构筑起区域内主要道路骨架,连接新老城区的道路延伸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沿湾固体污染物治理和入湾河流景观改造初见成效;具备条件的组团全面启动开发,个别组团的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2、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功能布局。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基本建成,城市基本框架初步奠定;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实现突破,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社区配套建设得到加强和改善,胶州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良好;重点组团综合功能和竞争优势基本形成。
  3、到2020年,城区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作为核心圈层的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得到有效发挥,与周边区域形成良好的协同互动发展机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的示范区。

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创新开发建设体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拥湾发展开发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政府或政府类投资公司通过前期投入将“生地”、“毛地”变成“熟地”、“热地”,成熟一片开发一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分区组织实施、分块负责开发”的项目开发建设机制。市财力重点建设一批关系环胶州湾发展全局、带动作用较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充分发挥公共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大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实施统一规划,成片开发,避免各自为战,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对开发主体实行阳光招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廉政。
  (二)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依托政府类投资公司搭建拥湾发展投融资平台,通过财政注资、贷款贴息、部分土地收益返还等方式强化投融资能力,提高项目融资水平,促进环胶州湾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机制,对经营性、准经营性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根据环湾区域的功能和产业布局要求,“量身定做”招商方案,列出“招商菜单”,加大定向招商引资力度,以大开放促进大建设、大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总体协调推进小组要建立月例会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青岛高新区建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市拥湾发展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要从有关区市、部门抽调专人,分别设立专项办公室,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有关区市也要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工作。加强市及区(市)两级的工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整合政策资源,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区域发展、人才引进等各类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土地、财税、城建城管、资源环境、人才等专项政策,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环胶州湾区域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对环胶州湾区域建设和功能培育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定促进青岛高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关意见,为加快高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发展战略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强工作协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引导全市上下围绕这一战略的实施深入开展大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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