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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积极研究政策主动服务企业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工作

发布日期:2010-01-20

    2009年度,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积极配合市搬迁办、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政策,积极推进企业搬迁,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积极参与政策研究,做好搬迁政策扶持

    一是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了《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资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原址土地处置工作程序》、《老城区企业搬迁土地补偿资金支付使用监管意见》,使企业搬迁土地处置的各项程序更加系统化、规范化。二是与相关部门研究划定了市南沿海三半岛区域、市北小港湾区域、四方填海地区域和李沧新客站区域四个重点组团范围,并初步落实了各重点组团的负责前期运作的国有投资公司。

    二、拓宽融资渠道,多方位筹集启动资金

    一是根据市搬迁办确定的企业启动资金贷款额度,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多次与银行对接,筹集了充足的搬迁启动资金,对已经纳入储备搬迁企业积极提供资金支持,共支付6户企业前期启动资金约5.03亿元,有力地推进了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二是开辟了“银企对接”工作模式,为急需资金的企业和银行进行牵线搭桥,共促成2户企业3200万元贷款资金已到位,解决企业启动资金问题。

    三、妥善做好企业服务,认真开展走访宣传工作

    一是实施联络员制度,对老城区搬迁企业分门别类,由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四位领导作为企业专门联络员负责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的企业搬迁联络工作,介绍土地收益返还政策、土地运作模式及土地储备和出让程序,为搬迁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二是多次专题召开协调会研究有关问题。三是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工作,拟定《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政策宣讲方案》,与市内四区已经列入搬迁计划的全部企业进行了政策宣讲座谈,归类分析六个大类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了办理建议和工作措施。

    四、积极推介招商,妥善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参加2009年5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土地博览会,推介老企业搬迁企业近10个地块,积极招商,推动了土地变现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土地出让活动,圆满完成了年初政府下达的出让5宗土地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共出让了8宗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累计处置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700余亩,为筹资约15.5亿元,加上通过旧城改造等其他土地处置模式的成果,全市累计实现土地处置资金22.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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