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李沧区201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198号)批准征收我市李沧区土地6.120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东川路以东、安冬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北,涉及世园街道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2.1674 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东川路以东、安冬路以西、天水路以南,涉及世园街道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3.953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的规定执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