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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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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7-09-29 来源: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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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事项 依 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条 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条件是依法登记结婚,无子女的夫妻 程 序:夫妻应当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和有关待遇 时 限:当场办理 相关材料: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二寸照片,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提供的材料不全者,应当补齐材料,方可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收费标准:免费 服务机构名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证机关是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证机关是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 咨询投诉渠道: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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