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依据的政策规定:《平度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平度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办理事项所需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平度工作的劳动合同(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城区或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4.在城区或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房产证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户籍证明(户口簿)
  办理程序:
  1.申请: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持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到居住地就近学校联系;无房产证的,以父母经营地点(营业执照)或父母务工单位(以母亲为准,如母亲无单位,以父亲为准)所处区域就近学校联系,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办理借读手续。
  3.建档:城区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接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正式借读学籍。
  4.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基础教育办公室验印的转学介绍信和正式借读学籍,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办理时限: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机构名称:平度市基础教育办公室
  办公地点: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服务受理时间:5月—9月
  咨询投诉电话:8836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