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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州市小学生如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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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7-09-29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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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入学实行就近入学的办法。由各镇、处教育办划定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区域。学校要按区域招生,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为7─9周岁。报名时,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证明和与户籍证明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证明及学前教育证书,到所在区域的学校报名入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为鉴定是否弱智儿童的面试除外)。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家长应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延缓入学30日以内的,由学校批准;超过30日的,由教体局批准。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必须出具由县级医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并提交免学申请,农村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的由教体局批准。到改制、民办学校就读的,需到当地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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