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小学转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7-09-29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服务事项名称:转学
  依据的政策规定:青岛市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
  办理事项所需条件:学生须有拟转入学校学区内的户籍和房产证明
  办理程序:
  第一步:学生家长持户籍和房产证明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后,学生家长填写《转学备案表》,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步:各校学籍管理员老师带齐转学学生的所有材料到转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学籍公章;
  第三步:家长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四步:家长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学籍公章。
  办理时限:两周
  收费标准:免费
  服务机构名称:市南区教体局教育科
  办公地点:观海一路27号
  服务受理时间:新学期开学前后两周
  咨询投诉电话:82867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