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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召开电视会议部署2009年投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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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9-02-05 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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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投资建设工作电视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发改委主任费云良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中央检查组对我省落实新增中央投资工作的反馈意见,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全面分析当前投资形势,部署2009年投资建设工作,以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王书坚副市长参加会议,就全市2009年投资和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做了讲话,着重强调: 一、2009年全市投资确保增长20% 在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综合分析投资、消费、净出口三大需求增长态势,2009年我市要实现GDP增长11%左右的目标,投资增幅不能低于20%。为确保目标顺利完成,应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中央投资支持项目、市财力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实施,以重点项目为载体和抓手,促进全市投资增长。 2、突出抓好建设资金筹措。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二是利用好开发银行长期贷款。三是积极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四是发挥政府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引导放大政府投资,积极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建设。 3、发挥住房建设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一是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含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二是继续实施“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健康增长。四是加大农村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居住条件。 4、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和项目协调服务。发改与统计、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和各区、市搞好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项目协调服务,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 1、高度重视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各区、市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各项配套资金落实、资金到位、完善项目审批程序、到3月底前实物工作量完成计划等要认真梳理,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 2、强化区(市)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有关区(市)政府要加强辖区内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个项目按中央、省、市要求顺利规范实施。 3、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检查组的监督作用。我市6个检查组要对各自检查的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到底,全面跟踪每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督促检查。 4、及时报送项目信息。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信息动态监管系统,按要求上报项目的信息。每五天将项目形象进度及定量定性分析材料上报市政府。 会后,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紧急行动,立即部署贯彻落实全省投资工作电视会议和王书坚副市长讲话精神。一是建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每5天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将于2月中旬组织市检查组开展第二次现场检查;三是切实抓好2009年新增中央1300亿元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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