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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0月17日,青岛市共接收抗震救灾款物60873.03万元,其中捐款54663.65万元(含社会自行向灾区捐款822.1万元),捐赠物资折款6209.39万元(含社会自行向灾区捐赠物资19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抗震救灾捐款资金接收情况 截至10月17日,我市累计接收抗震救灾捐款资金总额为54663.65万元,分别是: 1、党团工会接收捐赠款9256.49万元; 2、社会自行捐款822.1万元; 3、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和市红十字会合计接收捐款资金44585.06万元。 二、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0月17日,我市累计拨付捐赠抗震救灾资金38198.54万元,分别是: 1、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和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捐款资金累计支出28350.11万元。 其中: (1)上解省财政厅用于北川县灾区农户永久性建房补助资金12583万元; (2)援川板房建设支出14798.32万元; (3)援川物资购置等费用184.2万元; (4)来青伤员救助费用108.07万元; (5)重建费用(学校、卫生室设备)199.81万元; (6)定向捐赠93.16万元; (7)援陕物资购置费283.55万元; (8)对口援建资金100万元。 2、社会各界自行向灾区捐赠款822.1万元; 3、党组织、工会组织上缴捐款资金9026.33万元。 其中: (1)上缴中央和省组织部8834.41万元; (2)上缴省总工会191.92万元。 三、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10月17日,市抗震救灾资金结余16465.13万元,其中团费99.98万元,工会会费130.2万元;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抗震救灾捐款资金余额为16234.95(含待支出495.51)万元,分别是: 1、非定向捐款资金结余8852.01万元; 2、定向捐款资金结余7382.94万元。 其中: (1)用于重建学校5198.99万元; (2)救助孤老儿童1044.98万元; (3)活动板房建设捐赠2.29万元; (4)救助受伤灾民医疗救治9.35万元; (5)其它1127.33万元。 四、抗震救灾捐物接收情况 截至10月17日,我市累计接收抗震救灾捐物折价总额为6209.39万元,分别是: 1、市民政局接收捐物折价额2466.28万元; 2、市红十字会接收捐物折价额3187.18万元; 3、市慈善总会接收捐物折价额360.16万元 3、社会各界自行向灾区捐物折价195.77万元。 五、抗震救灾捐物调拨情况 截至10月17日,我市累计向灾区调拨抗震救灾捐物折价总额为5235.18万元,分别是: 1、市民政局(含慈善总会)累计向灾区调拨抗震救灾捐物折价额2826.44万元; 2、市红十字会累计向灾区调拨抗震救灾捐物折价额2212.97万元; 3、社会各界自行向灾区捐物折价195.77万元。 六、抗震救灾捐物库存情况 截至10月17日,我市库存捐物折价额974.21万元。
市援川办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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