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哥庄镇国家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取得新突破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8-04-10    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年初国家拨款180万元支持李哥庄镇小城镇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胶州市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扶持李哥庄镇率先发展。2008年,李哥庄镇试点可获得发展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
  一、政策资金支持方面。由胶州市财政负责在一定年限内将李哥庄镇财政体制上解比例下调三分之一。2007年李哥庄镇财政收入1178万元,目前上解比例为29.6%,从2008年开始上解比例下调整三分之一,每年可增加财政收入约113万元。
  二、政府收费返还方面。试点期内,李哥庄镇的商住用地净收益返还比例调整80%,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全部返还,专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胶州市商住地净收益返还比例为45%,调整为80%后,2008年可获得净收益105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由90%调整为全部返还后,每年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左右。
  三、中心区综合整治方面。由胶州市负责对迎宾大街、联谊大街的路面、路基、路沿石等,按城市道路标准翻修,所需资金由胶州市财政负责;李哥庄镇负责管网、人行道板、绿化、亮化等建设内容。经初步测算,胶州市负责的工程预算为1600万元;李哥庄镇负责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为1288万元。
  四、对外道路接口方面。由胶州市负责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论证后分步实施。
  五、城镇综合改造方面。由胶州市城市化办公室牵头,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参与研究改造方案,将旧村改造及早提上议事日程。
  六、电力供应方面。胶州市负责协调争取供电部门支持,对落户李哥庄镇的橡六集团、海源新材料、海硕健身器材等用电量大的项目研究建设电力专线事宜。
  七、产业调整方面。李哥庄镇在传统产业基础上,改造升级,打造全国凉帽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同时,加快引进高新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