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07-11-26    来源: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关于我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组织编写。《规划》的编制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咨询,广泛征求有关专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立足青岛实际,阐述政府关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图,明确青岛“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环境条件、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关系我市发展和改革全局的一项战略性任务。社会发展以社会事业为主要载体,一个与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局面,是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鲜明标志。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规划》,是落实“十一五”总体规划的重要举措和保证,是政府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步伐,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规划期为2006年至2010年。
  
  附件:青岛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