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青岛政务网 日期:
2008-04-25
来源:
青岛市发改委
执法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注:《目录》指《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